受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以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为确保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对三明辖区部分高速公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从2024年7月25日17时开始,解除时间视台风影响另行通知。
二、管制措施 往福州、莆田、泉州方向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已在主线通行的车辆尽快从就近的收费站驶离高速,同时在以下收费站、枢纽实行主线分流: (一)福银高速B道(三明往福州方向)洋中收费站主线管制,请前往福州方向车辆从洋中收费站下高速,往福州方向车辆禁止上高速。 (二)泉南高速B道(三明往泉州方向)吴山收费站主线管制,请前往泉州方向车辆从吴山收费站下高速,往泉州方向车辆禁止上高速。 (三)沙厦高速A道(三明往福州、泉州方向)华口枢纽主线管制,请前往福州、泉州方向车辆从闽湖收费站下高速,往福州、泉州方向车辆禁止上高速。 (四)莆炎高速B道(三明往福州、泉州方向)闽湖收费站主线管制,请前往福州、泉州方向车辆从闽湖收费站下高速,往福州、泉州方向车辆禁止上高速。 (五)莆炎高速A道(福州往三明方向)华口枢纽往泉州方向匝道管制,请前往泉州方向车辆从闽湖收费站下高速。 (六)禁止往泉州、莆田、福州方向车辆从莆炎高速中仙收费站上高速。 后续根据台风影响及路面交通情况,适时调整管制措施。 三、注意事项 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司乘人员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服从路面提示信息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指挥,驾驶过程(尤其是夜间)要保持安全车距、控制车速、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因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