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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致信漳州市群主和广大网民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0-02-18 17:05  点击数: {{ pvCount }}

    近期一些微信群、QQ群、微博群等平台出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不实信息和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13日,漳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致信漳州市群主和广大网民,希望共同传播正能量,抵制谣言。

    信中提出,希望漳州市各群能发挥网络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第一时间将权威媒体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措施、科普知识、辟谣信息等转发至群内,并广泛传播。同时,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不良、违法信息,坚决不转发、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信中还倡议群主及管理员加强内容管理。对于群成员发布的违规内容,群主要第一时间要求其撤回,并进行批评教育和劝诫,如无法撤回要及时解散该群,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对不服从管理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网友,要立即清理出群。

    信中提出,群主要带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一旦出现落实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缺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网信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群主要当好“家长”,发现群内出现谣言、虚假短视频、涉密信息等,要积极主动向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举报。

    举报方式如下:邮箱:zzswxbwgk@163.com(网信)电话:0596-2027070(网信)电话:0596-2622305(公安)(记者 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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