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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来源: 漳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4-16 16:30  点击数: {{ pvCount }}

  

 

  4月15日,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申华主持召开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公安厅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市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以学正风要求的拓展延伸,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化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紧迫性和针对性,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的纪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为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能力、作风和纪律保证。

  会议强调,要紧扣目标要求,突出学习培训,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坚持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逐条逐字学习《条例》,推动党员民警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分层分级开展全覆盖培训,推动党员民警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突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促学、促改、促治,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突出检视整改,对照《条例》各项规定,紧盯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办案环节、关键岗位,自省自查自纠,推动全体党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压实责任、严督实导,务求实效、力戒虚功,确保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扛起责任担当,将党纪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要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学习教育形式载体,全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化风工程2.0”结合起来,切实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七建七提”行动以及“当窗计划”“好雨行动”“破竹战役”等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优异工作实绩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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