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男子许某驾车前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欲乘坐当日福州飞往重庆的航班,因自身晚到而赶不上航班,加之其近期工作不顺等原因,心生愤恨,为发泄情绪,返回停车场徒手对停在场内的23辆小车肆意打砸破坏。
机场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获,随即展开了视频监控调阅、人员走访调查、车辆受损评估、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系列侦查工作,经鉴定,许某破坏的23辆车共造成经济损失六万六千余元人民币。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许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机场公安局依法逮捕并移送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8月,长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损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机场公安友情提示,旅客乘坐民航班机如遇误机、航班延误等情况,应理性对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解决问题,切忌以身试法,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