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踏青旅行。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以下这些安全知识必须牢记,不给假期心情“添堵”。 一、食品安全 1.外出旅游要注意卫生,到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店用餐,用餐建议实行分餐制。 2.外出旅游应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常识,不到传染病疫区去旅游。 3.外出旅游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旅途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卫生,要慎吃生食、生海鲜,不要光顾路边无证摊点,防止暴饮暴食,防止发生旅途腹泻等疾病。 4.如果发生食物中毒或胃肠不适等状况,一定要立即停止使用可疑食品,尽快就医。 二、住宿安全 1.外出旅游选择卫生和安全条件较好的饭店住宿,建议选择星级饭店、知名品牌宾馆。 2.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饭店时,应及时在总台办理贵重物品寄存手续。行李物品不要脱离视线。离开房间须随手关门,保管好钥匙。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3.入住饭店后需观察房间门后所张贴的安全疏散示意图,熟悉饭店内各安全通道的位置。 4.入住饭店勿在床上吸烟,勿在房间生火煮食和自接电线、电源。 5.入住饭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违禁品。 6.饭店发生火警时,切勿使用电梯,应迅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撤离。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匍匐前进,以免吸进浓烟。 7.在游程中应记住下榻的饭店名称和电话,以及乘坐的旅游车车牌号码。 三、乘车安全 1.乘坐交通工具时,要认真阅读安全须知和安全提示视频; 2.注意倾听导游员的安全提示。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勿随意更换座位,上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忌争先恐后;不携带危险或易燃品乘车。 四、景区安全 1. 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通路、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3.游客登山或游览活动中,应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4.从事水上娱乐项目活动或乘船游览涉水项目,应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装备,勿超越安全警戒线;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5.参加漂流、探险、蹦极、登山、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症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或残疾人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 6.外出旅游时遇雨天、山路、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防止雷击等意外事故。 7.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8.游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太远。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 9.景区(点)游玩时,不要在禁烟处吸烟,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五、其他安全提示 1.随团旅游不可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晚上或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应结伴而行。 2.购物和娱乐消费要注意保管好发票或凭证。 3.外出旅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求助相关部门,拨打导游或当地报警、救护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4.提倡文明旅游,注意自己言行举止,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避免与旅游地居民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执。 5.外出旅游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或与旅行社发生旅游纠纷,要保持冷静克制,保留相关证据,要配合有关部门的合理安排,配合旅行社为减少损失采取的措施。如果与旅行社不能协商解决,可注意保存证据,待返回后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游客不能以纠纷没有解决为由拒绝跟随旅行社继续旅游行程,不要采取不上车、不登机等非理性行为来主张权益。否则,由此扩大的损失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附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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