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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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专项经费) |
主管部门名称:交警总队 |
专项名称 |
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专项经费 |
概况 |
2017年度由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362万元,该项目利用手机短信这一现代传播媒介,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提示宣传,是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 |
总体绩效目标 |
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逐步提高我省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 |
绩效目标 |
评价指标 |
绩效内容 |
绩效标准 |
全年绩效目标值 |
投入 |
成本目标 |
目标1 |
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签定协议,短信计费标准为3分/条(≤50万条)、2分/条(>50万条、≤100万条的部分)、1.5分/条(>100万条部分)分档计费,按月提取,定期结算。 |
按每月新增6.3万驾驶人估算 |
本年度周期短信发送费用不超过362万元。 |
产出 |
数量目标 |
目标1 |
在春运期间、法定节假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编发5条以上安全出行提示,开展交通法律法规普及、交通文明传播等内容。 |
参照2016年度短信发送数量 |
通过该平台每年发送各类交通安全宣传短信不少于1.4亿条。 |
效益 |
社会效益目标 |
目标1 |
突出分类宣教,分重点群体、重要时期发送针对性较强的交通安全提示短信。 |
结合阶段性交管中心工作,向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驾驶人以及农村“五长一员”等重点对象开展宣传提示。 |
通过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点对点”宣传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不断提升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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