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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刘世界、李金星2位同志记功嘉奖的命令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6-26 10:56  点击数: {{ pvCount }}

厅人事处:

按照厅党委的决策部署,20152月起,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暖警”工程建设。2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厅党委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广大民警的普遍欢迎,为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期间,你处表彰优抚室副主任刘世界同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详细制定阶段方案,定期组织验收通报,在专项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你处副处长李金星同志精心谋划、科学部署,定期深入基层督导验收,认真分析工作进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并加以解决,在服务决策、协调组织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刘世界同志记个人三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5千元;给李金星同志个人嘉奖,颁发证书,奖励人民币2千元。

此令。

 

 

 

公安厅厅长

20176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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