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7〕64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3〕345号)要求,经审核同意,现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培训办班计划(共 57个单位977个班次)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办班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培训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培训方案,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管理、服务和监督,确保实效。 二、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落实培训任务,培训选题和培训对象要符合计划确定的要求,一律不得举办未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 三、凡收费班次,应按规定办理收费核准手续,按规定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款项要专款专用。 四、经登记公布的培训班,培训学时记入参训人员的教育培训证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总结,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将总结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和省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 联系人: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冯雁平,电话:0591-87846680;省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李启咏,电话:0591-87855914。 五、本计划同时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网址http://rst.fujian.gov.cn/。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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