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话水平未达标人员
摸底统计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接《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14〕22号)通知, 2014年年底,省语委、省教育厅将对我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进行验收,按要求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需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2006年,我局曾组织全局52周岁以下民警参加培训,经测评均已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现因人员变动,决定再开展摸底统计,请各单位填报普通话水平未达到三级甲等以上人员,并于7月17日前将纸质表格报送至政治部人事处。
政治部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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