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公安部、省厅的有关配套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普通护照的受理、审批签发工作,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南美一些国家免入境签证政策的影响,我省部分公民合法取得护照后出境转道、滞留现象略有抬头。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继续认真学习公安部、省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有关配套文件,严格落实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面见申请人受理申请和询问制度,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工作中,要提高询问技巧,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加大审查力度。当前,对易发生问题的群体以旅游名义或以南美国家为前往国申请护照的,要从严审查,一旦发现疑点的,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备注“外调核查”。
二、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防范能力,通过受理审批签发情况实行动态分析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研究应对和处置措施。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我公民赴境外从事非法移民等不法活动的,要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不良影响。
三、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或已经被限制出国的人员因特殊情形需要紧急出国的,各地应在受理审核后报我处审定。
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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