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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19-03-29 16:13  点击数: {{ pvCount }}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加强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的建议》(第1634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会同交通、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加强危化品运输禁行区域路面管控、定期抽查动态监管记录等工作,以危化品企业集中地区周边道路、运输途经道路为重点,加大危化品运输车检查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2018年全省共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2094张,其中跨省209张、省内1885共检查危化品运输车11万余辆次,查处超载、超速、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等交通违法737起。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地方立法解决非属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难题;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长期驻外运输危化品的运输单位、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备案和管理制度,完善非属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辖区动态监管平台功能建设。二是强化路面管控。依托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交警执法站,继续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不办理运输通行证、不按批准的运输路线、时间行驶,以及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不按要求安装警示标志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危化品企业分布的重点区域、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重点道路和重点时段,针对性调整勤务安排,保持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不放松。三是规范停放管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停车场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等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危险品生产地周边合理规划设置危险化学品车辆临时或专用停车场,督促运输企业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指导和督促各级公安机关规范存放扣押的危险化学品及其运输工具、设备。四是加强安全教育。积极会同交通、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切实提高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及押运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要求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领导署名:郑雷声

人: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193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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