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省厅文件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30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1-07-30 08:48  点击数: {{ pvCount }}

施雪琴委员

《关于规范我省生活链运输安全的建议》(202130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生活物资配送特别是民用瓶装液化气配送在满足城市居民生产生活需求、维护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关于规范我省生活链运输安全的建议,对于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配送民用瓶装液化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很有启示和帮助,我厅将积极采纳,协同相关部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制定民用瓶装液化气配送专用车辆和移动餐车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完善民用瓶装液化气配送运输单位、民用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和移动餐车及其从业人员的备案和管理制度,督促提高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便利通行停放。鼓励专用车辆分时、错时行驶和停车,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给予专用车辆必要的通行和停车便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有条件的路段合理施划专用车辆临时停车位或临时停车区域有效解决通行难、停车难、作业难的问题

三、规范通行秩序继续规范民用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移动餐车道路通行秩序,严查超速行驶、逆行、超长、超宽、超高、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民用瓶装液化气配送运输企业分布的重点区域、配送车辆和移动餐车通行的重点道路和重点时段,针对性调整勤务安排,保持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不放松。

衷心感谢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许耀鹏

  人:王颂捷、林鑫

联系电话:0591-87093776、87099044

 

                              福建省公安厅

                              20217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