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省厅文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1-11-18 17:12  点击数: {{ pvCount }}

各设区市公安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事业局、司法局、交通与建设局、应急管理局、青工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运输中心:

202112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于1125日前上报本地活动方案,相关工作情况请于1215日前分报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陈敏0591-87099106

附件: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及宣传资料(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Om-eSdCgNe0b_lja0aMQ提取码: 5i24

 

 

福建省公安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    中共福建省委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11112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群众性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组织实施好2021年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14日为前期预热阶段,启动宣传造势;1115日至1214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月,策划推出122主题融合传播媒体行动。

三、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共建共治共享原则,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总目标,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作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研究部署,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助力文明交通再起航,进我省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凝心聚力,部门协同联动。各地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将122主题活动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公安交管部门紧密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针对新时期城乡道路出行特点和群众出行变化,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管控、农村安全防护和宣传警示曝光,推进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守护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网信部门引导媒体网站大力传播交通文明正能量,倡导守法规、知礼让、讲文明的新时代交通风尚;文明办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规守法出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主题宣教活动,培养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养;司法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融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八五普法内容;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客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力度,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公布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企业、个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共青团组织倡导志愿精神,发动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志愿劝导服务。 

(二)统筹策划,社会广泛参与。各地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十周年为契机,结合实际加强策划,突出“安全”和“文明”主基调,充分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参与,重点策划推进“五大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主题活动。一是开展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结合今年122主题,组织策划好1118日、28日和128日全省农村、企业、阵地“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主题宣讲、主题发布、主题展演、主题曝光等方式,充分运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农村广播、特色文艺节目等载体,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十周年主题宣传,强化农村地区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守护和严禁酒驾醉驾、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危化品运输车安全防范、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普法宣讲,鼓励热心企业、爱心组织向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村庄、学校捐赠头盔、小黄帽等安全防护品。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倡导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力量,选树一批文明交通示范村、示范学校和交通安全宣教示范基地。通过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点赞“爱心路上感人事迹”、推选“文明好司机”、发现“最美风‘警’线”等活动,以点带面提升整体交通文明程度,带动群众自发自觉文明出行。三是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活动。用好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库”以及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各类交通安全挂图、折页、音视频及“交通安全云课堂”等宣传资料。围绕年度主题梳理完善122交通文化体系,加强短视频、公益广告、海报挂图、互动小程序等交通安全作品创作使用,创新交通安全文化产品和衍生品。大力培育农村交通安全先进文化,塑造与“美丽乡村”相得益彰的安全素养。四是开展宣传警示曝光活动。建立健全重点驾驶人精准分类推送机制,用好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和四级“交安微学群”等平台,向“两客一危一货”、近一年有超员超载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精准推送警示提示信息,通过媒体定期公布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违法行为,围绕货车超载、公路“双违”、酒驾醉驾夜查等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开展网络直播等,扩大整治行动威慑力。五是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坚持和完善交通安全公益联盟、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完善警保、警邮和警银合作工作机制,发挥保险、邮政、银行等触达乡村的渠道优势,共同守护美丽乡村。完善交通事故致残致孤致困家庭、未成年人帮扶体系,推动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济保障功能。组建专兼职交通文明普法宣讲队伍,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讲和公益服务,邀请社会公众人物参与互动传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关注度。

(三)融媒宣传,矩阵传播造势省公安厅、网信办、文明办等8部门以及省广播影视集团将联合开展122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全媒体访谈、音视频连线等“云”形式直播,并运用全媒体平台进行中央厨房式立体分发,采取“准警广”模式链接70多个市县融媒体资讯中心和农村3大喇叭,整合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3000面标识路牌、3000个高速公路龙门架LED信息屏路面实时主动传播,发动旗下新媒体账号,打通音频视频、大屏小屏、线上线下、室内室外通道,线下开展“七进”宣传直播活动,使122活动全覆盖,最大限度发挥主题宣传效果各地要积极参与全国、全省交通安全融媒体联动,围绕#守法规知礼让##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平安行2021#等话题词开展互动,构建交通文明融合传播共享机制,带动形成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下出行场景三位一体宣传格局。一是推动传统媒体宣传走深走实1115日至1214积极参与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月活动,策划推出122主题融合传播媒体行动,积极配合中央文明办、公安部交管局和央视录制《平安行•2021》特别节目并组织交通参与者收看加强与中国交通频道、城市交通广播等行业媒体合作,开展持续性主题报道,增强交通文明宣传的贴近性、服务性和伴随性。二是切实用活用好新媒体平台。统一使用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后),接力开展“V观安全万里行、百城千路话安全网友打卡等新媒体联动,营造共话交通安全热烈氛围。通过交管12123”、交通出行、生活消费APP、出行导航软件、货运平台等载体面向出行人群开展精准宣传。三是实现线下出行场景全覆盖。在商业办公场所、公交地铁车站、标志性主干道路、热门景区等地,打造交通安全宣传角”,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加快行政村“一栏一标语”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一屏一海报”建设,覆盖交通安全宣传薄弱点,扩展完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开展联合部署,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与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点工作紧密衔接,通过部门联合、行业联动,扎实组织开展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通力协作,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和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发挥交通安全公益联盟力量,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媒体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举措,提升实效。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职业性质驾驶人、交通参与者的差异化需求,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交通安全传统、新媒体阵地融合传播,凝炼新时代交通安全文化。善用民智众力,探索打造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宣传实效,实现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