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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2-01-14 18:27  点击数: {{ pvCount }}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贵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认真编制了《福建省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报送。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布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http://gat.fuj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并报送福建省档案馆和福建省图书馆。

 

 

 

福建省公安厅

2022114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以下简称《主要任务》)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地回应群众新期待,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公开数量及类别。2021年,省公安厅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3件(历年累计4185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省厅文件类4件,约占9.3%;规范性文件类10件,约占23.3%;部门文件类2件,约占4.7%;人事信息类3件,约占6.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4件,约占55.8%2.公开形式。一是通过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该专栏目前访问量11.6万人次;二是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公开;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共召开或参与联合发布会10场;四是通过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播)报道,共发布信息5200余篇。3.公开重点。公开动态调整后的省公安厅权责事项清单421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259项、行政强制43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5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其他权责事项40项),公开行政许可文书267份、行政处罚文书108656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受理数量及办理情况。2021年共接受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3件,同比上升27.7%,其中网上申请19件、信函申请4件。申请事项主要涉及110接处警、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业务及信访举报投诉,我厅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率100%2.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起,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起,接受行政诉讼0起。

(三)跟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展示我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省厅组织开展了40场以“奋进新征程、忠诚保华诞”为主题的全省各级公安局长和警种部门主官系列微访谈活动,并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推出“弘扬英模精神 筑牢忠诚警魂”“全面从严治警 锻造公安铁军”等主题访谈。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答网民疑惑,营造全民参与平安建设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省公安机关共举办新闻发布会98场,内容涉及典型培树、“放管服”改革、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扫黑除恶”“团圆”行动、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相关报道阅读观看量超24亿次。全省公安新媒体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反诈骗”等专栏,及时报道各地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亮点成效、便民利民新举措,剖析典型案列,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提升群众平安建设知晓率。三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21年,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共发布解读信息10篇。对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政策文件,均在政策文件公开的同时以图表、图解等形式发布解读材料,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监督。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落实“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审签、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进行实质性解读。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政府网站巡查工作方案》,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

(五)全面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根据《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解决底数不清问题。及时发布最新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及治安审批、交通管理和出入境等公安统计信息。二是规范政务网站及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网站、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共组织开展了4轮次排查摸底。经梳理,我厅现有政务网站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51个,包括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福建禁毒信息网和政务微公号18个、新浪微博14个、抖音号10个、今日头条4个、新福建客户端1个、澎湃新闻1个、企鹅号1个、网易号1个、一点号1个。其中,2个政务网站均在“全国政府信息报送系统”登记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均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实现全天候在线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健全完善以省公安厅“福建警方”为龙头,市、县级公安机关公众号为支撑,辐射各地、各警种的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2021年,“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发稿720期,阅读量近千万。其中,“警察故事”栏目升级改版,设置暖心故事情节,增加动图、视频形式,精炼文章篇幅等,推出报道80期,每期阅读量均过万,社会关注度高。聚焦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推出宣传报道文章2609篇。推出重大典型“时代楷模”“漳州110”,“时代楷模”、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潘东升,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播)报道2500余篇,新媒体报道3万余条,总阅读量达9亿多人次,评论90多万条联合福建日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民网福建频道开展福建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宣传推选活动;推报苏海福同志获评全国“最美基层民警”,推动“扫黑卫士”刘炜荣获“2020年度全国法治人物”“致敬英雄”荣誉称号;推选吴瑞珊获批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集体)”、潘东升获“致敬英雄奖”,“漳州110”被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获评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4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7879

行政强制

76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4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公开文件比例低、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多样,规范性文件未能及时清废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学习借鉴全国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我省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引导全省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公开数量,优化公开质量。在解读内容中提供群众政策咨询渠道,进一步增强解读的权威性、贴近性和丰富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厅发出信息处理收费通知数0件、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4064,邮箱:fjgatzf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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