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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8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2-04-28 15:47  点击数: {{ pvCount }}

林榕琴代表:

《关于加强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14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不断加强和规范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促进快递、外卖行业健康发展。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与邮政、市场监督、商务部门及快递、外卖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情况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同步抄送当地文明办;福州、莆田,泉州、三明、宁德、平潭等地落实快递、外卖配送电动车“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颜色”,并统一号段管理;福州、莆田、泉州、宁德等地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外卖、快递配送车辆管理规范,定期分析存在问题,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作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的重要抓手。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62万起。但由于快递、外卖行业配送唯快至上的评价收入制度,导致配送人员不顾交通安全一味追求速度;配送用工需求大、流动性大,削弱了企业内部监管力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难度大、成本低,监管震慑力低,造成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度较大,管理效果较预期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下一阶段,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强化源头监管。省厅督促指导各地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采购符合新国标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新国标查验电动自行车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同时,积极引导快递、外卖企业为其所属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增强快递、外卖车辆和骑行人的安全保障。推广莆田、宁德、平潭经验,由邮政快递企业统一为所属车辆购买保险。推广福州经验,建立快递外卖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牌照奖惩制度,对交通违法严重的企业进行配额核减,对交通违法起数与报牌数比例较低的企业进行奖励,并将奖惩情况通报属地文明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广宁德经验,对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的,采取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进行典型曝光并通知所属企业,由企业约谈并视情况停运或辞退等惩戒措施。

二、创新管理机制。推动建立企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将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信息通报当地快递、外卖企业,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对多次违法不改正的,建议给予辞退。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上门约谈,督促企业优化内部考核机制,转变以“快”为核心的考核指标。督促快递、外卖企业落实“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制度,即所有车辆定人、定车、定牌,只要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第一时间确定违法当事人。在 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管理举措,进一步提高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效能。

三、开展常态整治。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作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重点,坚持以商务楼宇聚集区域及大型居住社区等快递、外卖需求量大的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以午餐、晚餐前后时间为重点管控时段,坚决查处快递、外卖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利用主流媒体、两微一抖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安全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宣传共治氛围。定期深入快递、外卖企业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通过组织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参加志愿劝导体验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领导署名:许耀鹏

系 人:王颂捷、林晨鹏

联系电话:0591-87093776、0591-87099030

 

 

 

                              福建省公安厅

                              20224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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