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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2-05-07 15:52  点击数: {{ pvCount }}

陈如金代表:

《关于多部门协作加大拒绝酒驾宣传力度的建议》(第1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防范查处酒醉驾违法工作,近年来抓住醉驾入刑10周年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契机,坚持一手抓严查严处,常态组织夜查统一行动,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一手抓宣传警示,积极探索推进源头防范和综合治理。2022年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86万起,曝光酒醉驾典型案例660起,开展拒绝酒驾主题宣传活动2261场次。在部门联动方面,公、检、法部门建立醉驾案件依法公正快速办理机制,在部分地区推行“集中移送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审判”办案模式。省委宣传部把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报道纳入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范畴,2021年至今组织各级媒体推出“拒绝酒驾”宣传报道约2.5万条。省司法厅将防范查处酒醉驾事项纳入年度普法要点和责任清单,发送打击醉驾宣传短信50万条。省委网信办组织全省主流新闻网站,及时发布酒醉驾警示性社会新闻,组织制作“拒绝酒驾”自媒体作品。

酒醉驾违法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结合您的建议,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下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保持严管态势,营造酒醉驾整治浓厚氛围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酒醉驾违法纳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考评,科学研判形势、周密安排勤务,加大对酒吧、KTV、休闲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的检查力度。在周末、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统一行动,适时组织交叉执法、异地用警,形成常态严管氛围。省委文明办将“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列入福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体系,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各级宣传部门策划推出“禁酒驾”系列专题报道,组织协调各类大众传媒播放“拒绝酒驾”公益广告、滚动字幕、警示教育片。公、检、法、司加强联动,将宣传打击酒醉驾事项纳入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和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经常性邀请社会群众、学校师生旁听酒驾案件庭审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拒绝酒驾”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强化源头防范,落实酒醉驾违法综合治理

一是健全完善酒醉驾违法举报制度。目前全省各市县均已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协调财政落实专项经费,探索微信、手机APP等方便群众快速举报的渠道,设置合理奖励金额和便捷流程,增强全社会举报酒醉驾违法的震慑效果。二是公安文旅部门依法查处娱乐场所超时限营业线索。目前已问责26家违反规定在凌晨2时至8时超时营业娱乐场所。下阶段,将贯彻省公安厅、文旅厅《关于开展娱乐场所源头消费者酒驾醉驾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抓好娱乐场所消费者拒绝酒驾宣传提示,强化执法检查和溯源问责。三是大力推动醉驾缓刑人员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各地公安机关与法院、司法、道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实施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目前已履行社区矫正义务549人次。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推进醉驾缓刑和被不起诉人员参发放道安宣传材料、现场交通文明劝导、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严格考评真诚认罪悔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有效防范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三、加强科技运用,探索“严防酒驾”创新做法

一方面,积极探索运用公安执法平台大数据,科学研判酒醉驾违法和事故特点,提高勤务安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协调共享滴滴代驾、e代驾、洪师傅等代驾公司热力图等数据,助力实时研判酒驾风险,提高查处打击和宣传警示的针对性。同时,加强查处酒驾装备设施的投入建设,厅交警总队专门划拨经费109.76万元,用于各高速支队购置具备蓝牙传输功能的酒精测试仪160台,改造升级32台,提高查处酒醉驾的精准率。

对于机动车强制安装车载酒精检测装置问题,因目前我国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还未予明确,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积极向上反映。待国家相关有权部门作出调整后,积极配合,依法抓好监督落实,提高查处酒醉驾科技化水平。

 

领导署名:许耀鹏

系 人:王颂捷  张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099337,0591-87099106

 

 

 

                              福建省公安厅

                              20224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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