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雪琴委员:
《关于加快规范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工具等专用设备的建议》(202213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厅部署自2022年2月起至年底在全省开展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违法行为238起。您关于加快规范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工具等专用设备的建议,对于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管理很有启发,我厅将积极采纳,协同相关部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推动完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借鉴广州等地经验做法,推动出台瓶装液化气配送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车辆和移动餐车行业监管机制,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备案、培训、管理和考核,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与住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规范路面通行秩序。持续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路面管控,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输或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专用车辆,予以登记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鼓励分时、错时配送,在保障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给予专用配送车辆必要的通行和停车便利。
三、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集中宣传日等各类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派员深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就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瓶装液化石油气规范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如何处置等相关内容进行宣讲培训,同时加大违法车辆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严管严防氛围,筑牢相关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思想防线。
领导署名:许耀鹏
联 系 人:王颂捷、林鑫
联系电话:0591-87093776、0591-87099044
福建省公安厅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