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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12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2-06-27 16:24  点击数: {{ pvCount }}

张宝发委员:

《关于进一步降低城市清运渣土车“大黄蜂”交通事故率的建议》(202212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省公安机关历来重视城市渣土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21年起,省厅部署开展以城市渣土运输车为重点的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按照“抓源头、强执法、推共治”的总体思路,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和部门联动,推动静态违法入场查、动态违法上路查,实现上路前、行驶中、违法后全流程覆盖,实现人、车、路、运输企业、建筑工地全方位覆盖,形成企业动态监控、路面执法查纠、源头倒查惩戒一体化闭环监管机制。2022年,再次部署开展货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鼓励渣土运输企业为渣土运输车辆安装防疲劳驾驶、视觉盲区辅助智能系统,推行货车右转盲区隐患路口治理,深化货车亡人事故调查问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城市道路重中型货车引发的涉及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35%30.95%32.94%。您关于降低城市清运渣土车“大黄蜂”交通事故率的建议,对公安机关很有启发。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指导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源头管控。严格依照《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开展城市渣土运输车注册登记查验,重点查验辅助制动装置、防抱制动装置、侧面及后下部防护等涉及安全行驶项目。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督促检验机构严格依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加强对在用城市渣土运输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检验机构为非法改装车辆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员,终身不得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

二、严格企业管理。定期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渣土运输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整改隐患。根据工地、建筑材料源头、渣土消纳场地分布,排查确定工程运输车重点线路,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实际和交通管理需求、工程建设需求,合理限定工程运输车通行的时段、路段、区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材料储存单位在场地出口设置称重设备,严禁超载车辆出场上路,推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工地出入口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工程运输车安全进出等措施。探索在工地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全面监控进出车辆,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车辆。

三、严格违法查处。紧盯重点源头、重点线路和重点时段,灵活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和交警铁骑队机动执法等形式,严查超速、超载、闯红灯、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准驾不符、无证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过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收集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对查证属实并符合证据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改进宣教方式,大力宣传防范“右转盲区”知识,普及右转“红月牙”标志和货车“右转必停”规定要求,提醒非机动车和行人注意避开“右转危险区”。依托每月“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等载体,组织警力走进渣土车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驾驶员、安全员交通安全教育。继续借力传统和新兴媒体平台,定期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着力提升渣土车驾驶员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领导署名:许耀鹏

人:王颂捷、李杰

联系电话:0591-87093776、0591-87099619

 

福建省公安厅

20226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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