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陈如金代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做好智能治超问题的建议》(第1324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超限超载影响道路交通,扰乱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闽交政发〔2018〕2号,以下简称《方案》)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以服务交通运输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规范执法流程,强化科技监管,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近三年来,全省共查处超限超载违法16.9万起,同比上升6.5%,全省由货车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11.1%。
虽然我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货车超限超载导致的交通事故总量仍处高位。为进一步提升治超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监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闽交执法〔2021〕8号)和《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协同治理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闽交执法〔2022〕2号),部署推进科技治超相关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在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交通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路段,通过前端提示、视频抓拍、非现场执法方式等,引导货车按交通指示标志进入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或交通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车道,联合整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
下一阶段,针对陈如金代表提出的建议,公安机关将在开展联合治超的同时,兼顾经济发展合理需求,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柔性执法,使交通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为福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开展科技治超工作检查。公安机关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科技治超工作检查评估。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动态检测技术监控治超点,将综合评估工作成效,适时调整治超重点路段、时段和工作方法。对需要新设交通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的路段,将结合货运需求、路网结构、执法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点位,对于超限超载违法突出、货车多发易发事故的路段,公安机关将建议优先设置治超设施。做好道路交通的组织,提前警示提示,引导货运车辆驾驶人主动接受检测,避免因为引导不到位导致的交通拥堵及交通违法,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对于陈如金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龙岩新罗东山、中甲、洋东、朝前、三坑、红坊、排顶、永定龙潭等8个动态检测技术监控治超点,将联合开展工作评估,排查安全隐患,提升执法针对性,推动短板问题整改。
二、加强治超宣传教育提示。公安机关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定期深入龙岩市水泥产业等工厂、矿山、货运场站、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将科技治超措施和“一超四罚”政策宣传到每一家物流运输企业、每一处货运场站和每一名货运车辆驾驶人,引导企业和驾驶人主动自觉按照规定装载;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外公开公示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交通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路段,提高从业人员知晓率;通过“交安微信群”等,针对货运负责人、安全员宣传超限超载危害及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每月“逢八”集中宣传日、“七进”活动,制作推送拒绝超载公益宣传广告、典型事故案例,营造整治超限超载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货车违法执法管理。公安机关将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新阶段社会心态和群众心理变化,继续优化执法方式方法,对货车严重交通违法切实落实严查严处措施,对轻微交通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深入企业听取企业负责人、运输从业人员意见,综合考虑“法、理、情”和“时、度、效”,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做到宽严相济、审慎包容;继续深化货运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整治,切实解决采集设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
领导署名:胡 楠
联 系 人:吴 翔 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9040、0591-87099242
福建省公安厅
2023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