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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3115号提案的函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3-09-05 16:11  点击数: {{ pvCount }}

陈登辉委员:

《关于加强城市流动人员管理的建议》(20233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流动人口是我省人口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其融合、融入居住地生产生活,对推动我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厅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始终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接纳和身份认同。2019年,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地方政府主责,人社、卫健、民政、住建等16个主管部门分工负责,人民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协管的工作格局,并明确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2020年,推动实施《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提出涵盖流动人口落户、子女教育、住房、社保、就业等方面的13项具体措施,积极吸引省内外流动人口在我省各地落户、发展。20237月指导“福州都市圈”(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平潭五地)落地实施居住证互通互认,因此受益流动人口近200万人。此外,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还通过推广户政业务“跨省通办”“跨市通办”等便捷网办、投放业务自助机等措施,并在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聚居区设立执勤点、警务室警企联络点,定期接受流动人口报警求助、法律咨询等,为流动人口办理户政类通办业务34.9万笔70余万流动人口开展驻点服务,努力提升我省流动人口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诚如您所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社会性的系统工作,工作管理精细化水平、经费投入以及流动人口融合融入等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领域综合施策,才能更好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公安服务管理各项措施,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持续推动流动人口齐抓共管,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落实《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促进财政经费等相关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持续落实流动人口优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等,为我省流动人口落户、办理居住证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三是持续深化公安便民服务举措,做实网下服务、做精网上服务、做优贴心服务、做细驻点服务,全力构建新时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让流动人口在我省安心工作、舒心生活。

 

领导署名:黄华安

人:姚春娴、陈启舜

联系电话:0591-87093204、87093324

 

 

 

福建省公安厅

20238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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