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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2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 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4-07-04 09:29  点击数: {{ pvCount }}

省教育厅:

《关于防治校园欺凌问题的建议》(20242293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成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组织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密切与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化落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各项措施,全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将防治学生欺凌作为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重点,从严落实源头防范措施,逐一跟踪督办、依法妥处涉学生欺凌案事件。牵头制定《福建省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任务清单》,会同教育、网信部门合力推进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摸排、事后处置等工作二是强化法治宣传。主动对接融入“1530”安全教育机制,选派8529名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针对近年来学生欺凌案件暴露出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防护能力薄弱等问题,去年以来入校开展针对性强的防范学生欺凌等法治教育、安全教育4万余场次,助力提升学生自觉守法、抵御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周边巡防。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在校园及周边设立警务室2122个、治安岗亭1997个,校园周边每日安排巡逻力量1.2万余人次,加强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全力防范校园周边发生学生欺凌行为。

正如游君立委员所言,预防学生欺凌需要从深度教育普法、推进成立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加大安全管理排查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发挥公安法治副校长作用,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治教育。会同教育等部门指导学校设置举报渠道,加强与学校会商研判,及时跟进配合做好预防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对照《福建省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任务清单》,逐校建立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德育主任、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参与的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职责,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定期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严密巡查巡防。组织开展校园安防达标建设回头看,持续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视频监控覆盖面。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充分整合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特别是偏僻角落的视频巡查、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干预、制止学生欺凌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打击查处。对涉学生欺凌警情即接即处、快速出警,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控制事态有效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校内外勾结欺凌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深挖彻查严打

五、进一步加强教育惩戒。加强与学校对接,及时掌握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情况。对教唆、胁迫、引诱学生及实施欺凌等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矫治教育措施;对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实施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学生,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配合教育部门作出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领导署名:陈文荣

人:陈培雄、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80、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6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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