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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福建省公安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0-08-24 16:15  点击数: {{ pvCount }}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2020年省公安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工作

  (一)时间及职位安排。面试前,由省公安厅人事处负责按职位要求条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具体安排如下:

  1.28日上午:职位代码01、02、03、04、05,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50报到;

  2.28日下午:职位代码06、07、08、09,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当天下午2:50报到。

  (二)地点:福建省公安厅大门接待室(福州市华林路12号)。

  (三)参加人员名单。在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遴选职位招考人数1: 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所需材料及要求。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认证材料(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查询认证并打印认证材料;报考者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进行查询认证并打印认证材料);

  3.《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须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下载并双面打印。《报名推荐表》应按照《<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及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现任职务、职级和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对照职位条件要求,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开具);

  5.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

  考生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发现有关材料内容不实或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或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二、关于面试工作

  (一)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请参加面试考生于当日上午7:20前到省公安厅大门接待室报到。

  (二)地点:福建省公安厅行政办公大楼(福州市华林路12号)。

  (三)参加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具体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及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面试当天,考生一律着便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迟到、缺席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报到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按职位分组进行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参加遴选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须通过本人手机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报到当天现场提交工作人员进行核验,并接受现场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同时还须事先打印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若存在《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项目中所列情形的,须进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提交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

  (二)遴选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场所单独进行资格复审或面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结束后,按防疫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就医。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91-87094210、87093092。

  附件:1.2020年福建省公安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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